工伤科通常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原劳动局)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。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,首先应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工伤认定科或综合业务科、劳动关系科、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负责处理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。工伤鉴定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
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?
工伤科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?
工伤科如何处理工伤赔偿纠纷?